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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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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兴安盟公安机关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笔试的公告

根据《兴安盟公安机关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18日,笔试地点在乌兰浩特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9:00时至2月17日17:00时。

四、其他要求

(一)考生应及时了解并掌握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考前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流动,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注意个人卫生和自我防护,做好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笔试当天,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应注意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经查验无误后有序进场。除查验身份外,考生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建议佩戴kn95/n95口罩)。

(三)笔试前或笔试过程中,考生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视为提前交卷、离场。

(四)进入考点至笔试结束离开考点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笔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五)考生应遵守笔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因考生不遵守笔试纪律或不配合工作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来源:兴安盟人事考试网

编辑:张祺

一审:文静 二审:琳宇 三审:丛婧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兴安日报》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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