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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妇幼保健院招聘13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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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经院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专业

此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人。详见《兴安盟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过硬,热爱医疗事业;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经体检合格;

4.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兴安盟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兴安盟内在编人员。

四、招聘形式

此次招聘采取技能(理论+操作)、面试、体检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兴安盟妇幼保健院办公室(9楼911室)。

(二)需提交资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岗位所需工作年限间的聘用合同、工资条(每年1月和12月),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1张。

(三)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6日-- 4月30日

8:00--11:30 14:00--17:00

(四)资格审查

由我院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考试时间。

(五)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考试环节。根据专业性质,确定考试方式。考试采取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技能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免技能考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为准。护理岗位考试顺序依次为操作、笔试、面试,其中操作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个环节。

1.技能考试

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采取题库随机组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总分为100分,分为技能笔试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其中笔试为40分,操作为60分。

2.面试

技能考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含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进入体检环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标准和规定进行。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保健院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方面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经院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可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兴安盟妇幼保健院对拟聘人选在我院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作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实行聘用管理。聘用人员相关待遇将按照在职人员实行同工同酬。试用期两个月,经考核合格者将与我院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聘用工作院纪检委员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在本次聘用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咨询和监督电话

附件:

1.《兴安盟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兴安盟妇幼保健院应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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